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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智伴智科湖北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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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智伴智科0008全讯注册的合作伙伴:为保障智伴旗下合伙人权益,公司对原经销(代理)商违规及处理条例进行补充修订,公司将持续加大对违规乱市的稽查力度,净化市场,打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和推动市场以及经销商团队的发展壮大。1、经销(代理)商的基本权利经销(代
尊敬的智伴智科0008全讯注册的合作伙伴:
为保障智伴旗下合伙人权益,公司对原经销(代理)商违规及处理条例进行补充修订,公司将持续加大对违规乱市的稽查力度,净化市场,打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和推动市场以及经销商团队的发展壮大。
1、经销(代理)商的基本权利
经销(代理)商具有向公司控价部门举报和投诉的权利,投诉者应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供充足的证据给控价专员。
2、经销(代理)商举报保护
2.1 为切实保护各经销(代理)商对违规行为的举报,举报人必须在实行违规调查取证前先向公司法务控价中心报备,并在控价专员的指引下进行违规证据收集,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和证据收集的途径、方式、询价、交易交谈、购买违规产品等。
2.2 在违规处理过程中各经销(代理)商不得泄露、转载、传播、散布举报信息,否则视为恶意违规,依照经销(代理)违规违约行为处理。
2.3 举报者需征得控价部门同意,购买违规者的产品,否则重复购买产生的费用由举报者自行承担。
2.4 各经销(代理)商查询产品的防窜货需要注明原因,并发给控价部门查询相关信息。
2.5 被举报人如采取不正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或言语恐吓、威胁、暴力威胁行为、其他打击报复行为等),公司将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情况,公司协助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经销(代理)商违规违约行为和处罚
3.1 窜货
未经直属团队负责人同意,私自通过其他渠道或与其他团队代理处借入、借出货物或交易的行为;或向已与公司取消合作关系的经销商供货的行为;或虽然经过直属团队负责人同意,但由于其借货交易导致乱价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违反者将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同时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2 抢代理
(1)、对已与授权经销(代理)商咨询过代理政策并办理授权的准代理不得吸纳为代理,违反者将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明知对方是授权经销(代理)商,通过利益诱惑或低价出货吸引其他团队的代理;违反者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直属上级负连带责任,扣除20%~3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在网络平台发布微信号低价招收代理的行为,违反者将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直接上级受连带责任,扣除20%~3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邀请到公司总部洽谈或者经销(代理)商自行举办的招商会所邀请的潜在代理,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授权手续,则仍属于邀请人的潜在代理,非邀请人的代理商不得吸纳为其代理,违反者将扣除5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
(5)、对于其他情形,公司会根据是否具有主观恶意,是否具有不良影响判断是否构成抢代理行为。
3.3 乱价
(1)、私自做活动,如:买一送一、拼团、满减、满额返利(包括但不限于积分兑换、返现金、返实物、打折优惠、或者其他权益的返利)等。
(2)、产品出租(租赁),共享服务等变相低价行为。
(3)、其他引起公司价格体系混乱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违反本条第(1)(2)(3)款的,初次违反规定扣除50%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二次违规则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代理商以代理价格向非授权人供货,违反者将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以微信小号或未扫码出货,导致产品出现乱价,其产品供货人需承担责任,扣除5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4 窜团队
在已有授权的情况下利用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亲人、夫妻、同学、朋友等任何关系)身份信息在其他团队办理授权并参与销售的行为;未获得直属上级同意擅自换代理团队的行为;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者视为抢代理的行为,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则由团队分公司总经理商讨处理方案并报备公司。
注:如果退出公司代理授权,再次加入只可返回原团队,不得进入公司其他代理团队,如有即视为窜团队行为。被解除合作关系的经销(代理)商旗下经销(代理)商不得向其供货,否则等同低价违规。
3.5 违规宣传
(1)、使用带有贬低、诋毁、违规违法等不良字眼作为标题吸引意向用户关注以增加搜索量,并将该信息发布在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搜索引擎、微信、电视电台、宣传物料等)进行宣传推广产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标题、内容、文字、图形、图片及其组合)。
(2)、一切未经公司同意,冒充官方名义发布信息进行招商引领的行为。
(3)、任何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宣传推广形式。
4、电商平台上架要求
必须是一级代理商以上的经销(代理)商才能上架,电商平台统一零售价858元/台,平台不可以涉及任何返利/分销模式。具体上架流程参照《电商平台指引》执行。
5、举报奖励
举报人配合公司购买低价货源,公司查到货源追究供货人的责任,收取的部分违约金奖励给举报人。
6、同品禁止和保密
各经销(代理)商不得代理或销售与公司相同类似功效功能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中所有的商业机密。违者将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违规违约和酌情处理
经销(代理)商出现违反本管理规范行为,视同违反与公司合作的相关约定和管理,视为违规违约行为。对于违规违约行为,公司有权根据其主观恶意、情节严重、影响大小进行加重、减轻或者警告处罚。
8、效力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生效执行,如果以前的相关文件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按本规范规定执行。
智伴智科(湖北)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